2016行政院版「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的荒謬
第一次總質詢,我點出「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的荒謬,也點出政府發行的各式證件還是要求原住民族要用漢字書寫我們的傳統姓名是漢沙文主義的霸權。更重要的就是,我沉痛地發現,行政院急著在下台前送進立法院的行政院版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的法條出現嚴重的問題:
「第四條第三項: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屬國有林地者,由中央林政主管機關管理經營;屬國有林地以外之國家公園者,由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管理經營;屬原住民族傳統慣俗使用之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管理。其共同管理機制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林政主管機關及國家公園主管機關定之。」
也就是說,這部原住民族引頸期盼、可以為傳統領域土地權解套的行政院版的「土海法」,令大家大失所望! 根據這個版本,傳統領域土地還是要被林務局、內政部依現行法律管理! 有等於沒有!
我認為這不是我們長久以來所要的,這是不及格的法律。現在的政府沒有誠意,還好換人做做看,我會認真監督,還我美麗的山川與海洋!